夫妻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另一方有无监护权


夫妻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另一方有无监护权
有监护权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因此,当夫妻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另一方是其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监护人,在没有经过法定变更的情形,其他人不具有直接的监护权 。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 , 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夫妻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另一方有无监护权】以上就是94常识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94常识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