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损害赔偿有几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 , 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3、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及针对精神的精神暴力等 。这些暴力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混合的 。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或扶养的一方 , 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
【离婚损害赔偿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有几类】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起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法律赋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享有的权利,必须依法行使 。首先,它必须由无过错方提起,无过错方不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其次 , 无过错方一般应在诉讼离婚时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的 , 可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协议离婚时已表明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对离婚损害赔偿作了若干程序性的规定:
1、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四类,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 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确定
- 离婚损害赔偿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内容是什么
- 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赔偿
- 离婚案件一方有过错的赔偿标准 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吗
-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 离婚案件之夫妻感情
- 离婚的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什么条件
- 双方离婚可以把房产留给孩子吗 离婚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有没有风险
- 离婚补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 离婚补偿请求权是指什么
- 离婚精神赔偿的标准依据 离婚精神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离婚收集对方过错证据 离婚时如何向过错方索赔,离婚过错证据如何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