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怎么确认遗嘱效力,遗产继承公证能修改吗


怎么确认遗嘱效力,遗产继承公证能修改吗
一、怎么确认遗嘱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
2、遗嘱内容必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二、遗产继承公证能改吗
视情况而定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 , 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 。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
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证书没有《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补正、更正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就不能予以更改 。要想变更没有错误的遗产继承公证书的内容,只能重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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