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给丈夫买保险,离婚了怎么分配 为妻子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张某是一个体运输户,在为自己的车辆上车损险时,认识了保险代理刘某,在刘的鼓动下他为自己买了保险,投保人为张某,受益人也是张某 。因为保险是在张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用运输收入买的,最近张与妻子离婚,妻子提出应分割这笔保险金 。【分析】:保险作为一种投资,保险产品作为一种“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予以分割,分割时应适用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 保险合同成立后 , 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也就是说,要分割上述各类保险,可以采用退保的方式,夫妻分割退回的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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