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能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常州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能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参保人员离开单位重新就业的,新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每月 7-10 日为结算期,不可办理,遇节假日顺延) , 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2.参保人员离开单位未重新就业且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有继续缴费意愿的离职人员 , 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 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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