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婆婆买的婚房,离婚怎么分配 为婆婆房子付月供,离婚主张分割房产是否合理


【房子是婆婆买的婚房,离婚怎么分配 为婆婆房子付月供,离婚主张分割房产是否合理】咨询:
2003年,婆婆买了一套房子 。首付是婆婆自己付的,房产证上也是她的名字 。首付花光了婆婆的所有积蓄 , 老公便决定由他来替婆婆还月供 。对于这件事,我十分反对 , 但老公还是我行我素 。为此 , 我们常常吵架 。2009年,老公把婆婆的房贷全部还清,我们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 。2010年6月,我决定离婚 。我认为老公替婆婆还房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有权分割婆婆的房子 。请问我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94常识网小编回复:
通常情况下 , 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 , 房子就归谁所有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婆婆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你婆婆,尽管你丈夫偿还了月供,也不能改变房屋的产权性质 。因此 , 即便你婆婆的房产增值,你和丈夫也无权分享;离婚时,你也没有权利对这套房产进行分割 。
一般情况下,晚辈给长辈还房贷 , 如果没有明确指出是“借款”,那么都可以认为是赠与行为 。你丈夫主动替婆婆还房贷,且母子之间没有约定借还关系 , 可以认为你丈夫的还贷行为属于赠与 。如果你对这种行为没有异议,那么离婚时你对这笔款项无权要求分割 。
但由于你反对丈夫替婆婆还贷,夫妻关系也因此受到影响,说明你并不认同丈夫的赠与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丈夫还款的“赠与”性质不再成立,因为他用来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对这笔钱进行赠与,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 。由此可见,你丈夫替婆婆还房贷的钱属于借款 , 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他偿还这笔贷款的一半 。但是,这需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不同意丈夫的还贷行为,比如有相关录音、短信或者邮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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