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时怎么处理?
答: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对另一方补偿的标准有无规定?
94常识网小编答:无具体标准 。
根据具体个案的不同,在法律给出具体方向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价值、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诱因、另一方是否因此丧失最佳购房时机以及《婚姻法》第39条有关分割财产时照顾子女与妇女的原则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计算增值 。所以这方面,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就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司法实践当中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评判标准,计算基数也大不相同 。
为什么没有具体标准呢?
94常识网小编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基本遵循了“协议优先 , 登记补充”的处理原则 。而现实生活中,在夫妻感情不和诉至法院后能够协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这类案件中 , 房产登记一方一般也都是主贷人一方,虽然《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收入都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个体的能力毕竟不同,所以每个人的工资薪金水平也存在巨大差距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让房产登记一方 , 也是房产主贷人一方,在双方感情破裂后对没有任何感情的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或者是未登记的一方存在婚外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那么,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传统道德上来讲,多数人还是难以接受的 。
综上,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没有给出具体增值计算标准 。实践当中,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贷如何分割 如何分割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婚前存款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离婚时如何分割
- 婚前双方出资贷款购房,婚后使用一方婚前公积金还贷离婚时怎样分割
- 婚前财产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吗 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婚前个人财产
- 婚前房产离婚后增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增值部分
- 婚前买房婚后一方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还贷离婚时怎样分割
-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 婚后父亲买的房子离婚归谁 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
-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分割有何依据
- 离婚一方有病财产怎么分 二婚一方婚前隐瞒病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婚后买的黄金首饰,离婚时怎么分 婚后买的黄金饰品离婚时如何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