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分割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 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 , 不能由一方决定 。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 , 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孕期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双方协商为先 , 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由法院进行判决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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