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 民法典中法院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置


一、民法典中法院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置
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财产 民法典中法院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二、哪些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依法公正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 原则上是均等地平分 , 但依据实际情况,要照顾老人孩子的在生活上义务出力很多的一方或酌情给与更多些的补偿,同时 , 婚姻无过错方也会得到较多的补偿 。以上是94常识网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94常识网有在线律师 , 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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