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债务问题 想规避债务一天里离婚2次复婚1次


离婚、复婚、又离婚,一天里齐-静与李-皓夫妻俩办了3次手续 。7天后,他们再次去江东区民政局,要求复婚 。办完复婚手续后,两人又立刻要求离婚 。
原来,齐-静在外面欠下了100万元的债务,得知债主要起诉,她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将名下的房产转给丈夫 。
“离婚是恶意串通,只为规避债务 。”债主张先生说,他向法院起诉,打赢了官司,可由于房产已转移 , 他还是拿不到钱 。近日,他再次向镇海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齐-静与李-皓转移房产的行为 。
昨天,镇海法院办案法官说,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一天里离婚2次复婚1次
齐-静,36岁 , 宁波人,在一家公司做会计 。2006年3月,她在宁波市区买了套房子,当年4月,她与李-皓结婚 。结婚2年后,两人忽然决定离婚 。
2008年7月14日 , 齐-静和丈夫李-皓走进宁波江东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办公室后,领了表格开始填写 。
“由于女方工作原因,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两人表示没有和好的可能,要求离婚 。由于事先拟订了离婚协议,离婚手续很快就办好了 。
两人的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儿子归男方抚养,房产归双方所有 , 但女方名下的房产赠给儿子,因儿子未成年,产权证上写男方的名字,男方补偿女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 。
但没过几个小时 , 两人又回去要求复婚 。工作人员虽然觉得奇怪,可考虑到婚姻自由 , 没有多问,为他们办好了复婚手续 。
让工作人员大跌眼镜的是,办好复婚手续后,两人立刻要求离婚,同时在协议书里表明:房产归男方和儿子所有 。
再次复婚离婚,房子过户给丈夫
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可齐-静和李-皓仍住在一起 。
7天后,两人再次走进民政局,再次要求复婚 。复婚手续办好后,两人突然拿出一份事先拟订好的离婚协议,第三次要求办理离婚手续 。
“离婚理由和前两次一样 。”工作人员再次被“雷” 。他们第一次遇到如此神速的“闪婚族”,一个星期内,反复离婚复婚 , 大家对他们的印象都非常深刻 。
【离婚后复婚债务问题 想规避债务一天里离婚2次复婚1次】和上次不同的是,协议书里约定该房产归李-皓所有 , 孩子由男方抚养,同时李-皓补偿齐-静4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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