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闻某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格11万人民币,并办理了房产证 。2007年11月闻某与陈某结婚,2009年11月,闻某与陈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双方对房产发生了争议 。闻某的房子现已升至30万人民币 。妻子陈某认为,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而闻某则认为,他既然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增值部分也应属于他所有,不同意陈某分割该房产的要求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分岐】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观点,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投资 , 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观点: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国家产权以登记时间为准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首先该房屋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 。且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闻某拥有该房屋完全的产权,系闻某婚前个人财产 。而房屋在没有出售之前,其增值部分是不可得利益 。房屋虽然增值了 , 但并非婚后投资收益,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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