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例 夫妻财产约定的纠纷处理策略


实务策略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例 夫妻财产约定的纠纷处理策略】夫妻财产约定制必须有夫妻约定协议的存在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协议,与一般财产协议不同,一是具有身份属性,二是内容具有复合性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既非单纯的身份协议,又非纯粹的财产协议,其性质是介于二者之间的身份财产协议 。
一、约定的主体
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其他任何人不得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 。但只要最终结为夫妻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对约定主体中的夫妻应理解为处理财产时为夫妻 , 而不是在约定时必须是夫妻 。
二、约定的时间
当事人可以在婚前、结婚时或者婚姻存续期间订立、变更或者废止约定财产制 。
三、约定的内容
我国《民法典》采用自由式的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约定为全部归共同或者各自所有 , 亦可约定其中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1款规定 ,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能够明确约定财产的内容,可以减少和防止争议和纠纷,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 。规定书面形式的主要目的为了避免争议,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约定 , 内容明确,且无争议的,也应认定有效 。
应审查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生效的要件:
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婚姻及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
1、约定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理 。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 。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3、约定的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 , 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
4、约定要明确,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 。
5、虽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 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 。
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前提 , 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财富的增长,特别是新《民法典》中对夫妻财产的规定,让大家对夫妻财产开始重视 , 如果大家对文章还有疑问,欢迎大家到94常识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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