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商品房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可见,在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产权仍然归属A先生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6年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A先生应对王某进行合理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由A先生承担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夫妻特有财产制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关系是什么 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 婚前财产卖掉后再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又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人身损害赔偿金 离婚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救济途径是什么
- 汕头市个人生活垃圾分类处罚标准
- 翡翠里的干青是什么 翡翠干青是翡翠吗
- 发动机扭矩是什么意思 发动机扭矩指的是什么
- 仿翡翠用的什么材料的 仿翡翠用的是什么材料
- 很久以前删除的qq好友怎么找回来 删除的qq好友怎么找回来
- 项羽死后,抢了他尸体的五个人分别是谁?为何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
- 古代皇帝的位置不是香饽饽吗 宋朝时期为何会成为烫手的山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