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婚前买的房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997年12月,陈先生和售房单位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购买了一套房屋 。1998年3月,陈先生和左女士登记结婚,婚后陈先生分两次付清了房款 。去年8月 , 左女士起诉要与陈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住房 。陈先生认为,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婚前买的房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是在婚前签订的购买协议,但协议的履行时间在婚后,而且陈先生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两次交纳的购房款是来自 。法院推定,该房屋应认定为 。据此判决房屋归陈先生所有,陈先生给付左女士房屋补偿款15万元 。
评析
94常识网律师认为 , 其实严格来说,这套房产不能完全说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陈先生在婚前付款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婚后陈先生分两次付款的部分 。其中其一部分属于陈先生的个人财产 , 不能分割,后一部分因为陈先生无法证明房款是自己的婚前财产,所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应该平分 。所以房产归陈先生,然后陈先生补偿前妻一部分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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