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
【家庭财产纠纷最好的处理办法 对家庭共有财产纠纷进行处理遵循什么原则】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
二、在对家庭共有财产纠纷进行处理时 , 应遵循以下标准:
1、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 。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
2、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 , 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
3、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
4、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 。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
5、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 。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
6、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 , 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 , 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
在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我们要先了解该笔财产的一些特征,然后再进行分割,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的过程中 , 也有一定的标准需要遵循,详细内容还请各位在上文中进行了解 。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365网站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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