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婚后卖掉新购房屋 出卖婚前房产购新房会有哪些潜在的纠纷


婚房离单位太远
孙先生和爱人在皇姑区的一个公司上班,2004年两个人准备结婚前,孙先生告诉爱人,自己在大东区有一处房子 , 是以前朋友低价卖给自己的 。最后,两个人决定,将此处房屋作为结婚的婚房 。
2004年9月 , 孙先生和妻子如期完婚 。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依然不错 , 但是,都是独生子女的他们对于日常琐碎的事情都颇为烦躁 。两个人虽然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但这并没有给他们增加便利,反而因为工作单位离家太远,每天早晚搭在路上的时间就是三四个小时 。“尤其在冬天 , 折腾到家,连饭都懒得做了 。”孙先生说 。
后来,由于公司提高了工资待遇加上孙先生升迁,两个人的心思开始活动了 。商量着与其这样不方便,倒不如在单位附近买个房子,这样能节省不少休息时间 。
卖房再买房
不久前,孙先生将原来的房子卖掉,在工作单位附近买了一处新房 。孙先生说 , 买新房的钱全是卖了原来自己那处婚前房产所得 。
虽然新房的房产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 。但是孙先生这两天一直在想 , 用婚前财产婚后购房,那么这个新房还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吗?他认为,这只不过是用自己的钱,将房子的位置换了一下而已,这个新房应该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 。
专家说法
孙先生遇到的问题比较特殊,因为家距离工作单位太远,给生活造成了不便,选择在单位附近购房,但购房款用的却是婚前财产,那么这处房产还属于婚前财产吗?如今面对越来越多的婚姻财产问题,应该如何避免将来的纠纷?
问题一:孙先生的新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严格上来讲不属于婚前财产
按照《民法典》规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孙先生的这处新房应该不属于婚前财产 。最主要是没法证明买新房用的钱就是卖原来房子的钱 。这个很难举证 。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孙先生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 , 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 。
虽然难以举证 , 孙先生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与妻子协商,写一份协议,在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下,约定此房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 。最稳妥的方法,是在签署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
问题二:如果婚前的房子公证了,新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跟公证没公证不发生关系
如果孙先生在结婚之前,对自己那处个人房产进行了公证 , 那么在结婚后用这处房产买的新房是不是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新房依然不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公证,只针对的是孙先生个人出资买的那处房子 。只能证明那处房子的所有者是孙先生 。对于后来买的新房没有约束力 。
问题三:处理婚前房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出资关系应写清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最好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 。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 , 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份额等相关事宜 。
如果为了表达爱意,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将房子送给对方 , 不过应该写明赠与的附加条件,如“若双方不能结婚或婚后离婚,该房应归属赠与方所有”等,一旦今后发生变故,也可收回房子 。
【婚前房屋婚后卖掉新购房屋 出卖婚前房产购新房会有哪些潜在的纠纷】婚前最好不要与对方一起买房 。如若一方无力单独承担购房款,应事先定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而做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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