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费用和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执行 。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财产约定书(公证处可以代书)
(二)财产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男女双方共同到公证处
(三)男女双方户口、身份证
(四)结婚证
(五)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离婚财产分割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 , 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 , 应照顾女方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 , 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 , 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 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房产公证费用和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离婚把财产进行公证的之后 , 那么可以有利于案件的正常发展,这个公证是需要收费的,一般是按照一定的比例 。在财产分割上面坚持的原则是一人一半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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