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一方不出庭 一方拒绝让另一方看望孩子是否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咨询:
【变更抚养权一方不出庭 一方拒绝让另一方看望孩子是否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一年前,我与丈夫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当时约定5岁的儿子由王某抚养 , 每周日我将儿子接来跟我生活一天 。后来我每次去接孩子时王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让我与孩子见面 。一年来,我时时被见不到孩子的痛苦折磨着 。现在我想将孩子要回来由我直接抚养 , 请问我的要求能实现吗?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让你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王某长期不许你探望儿子,剥夺了你的探望权 , 其行为严重违法 , 也严重危害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 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 。
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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