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监护权解释 民法典未结婚有对方的监护权吗


一、民法典未结婚有对方的监护权吗
【婚姻法监护权解释 民法典未结婚有对方的监护权吗】民法典规定,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不具有监护权 。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 。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法定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所以在没有意定的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对方不具有监护权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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