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清朝皇帝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清代内务府是一个十分庞大而复杂的衙门,在所有衙门中人数最多,且大小官员都是皇帝的奴仆,被视为“自家人” 。内务府可以说是皇帝的私人小金库,供应皇室成员的开支 。

内务府虽然不是国家正式的财政部门,但和户部一样,也有银库,被称为广储司 。内务府的财政收入大宗包括皇庄、榷关、盐业、贡品等几大项 。在相关的史料中,没有发现内务府年收入的确切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数字十分巨大 。
除了以上几项大宗收入外 , 内务府还通过没收、罚赎等方式来增加收入,这些方式最直接地体现了内务府仪仗皇权攫取钱财的特点 。
熟悉清代历史的读者或许都清楚 , 清代皇帝喜欢抄家、罚俸 。而很少有人知道,这些钱都不是进入户部银库,而是流入了皇帝的小金库,成为私人财产以供挥霍 。

清代的官员犯罪有多种刑罚,除了死刑、体刑、自由刑等之外,还有一种就是财产刑 。财产刑多用于处理经济案件中,常见的有“籍没”、“罚银”、“罚物”等 。
清帝在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对有关财物的最终归属情况记载不一,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注明“入宫”的财物,比如:
乾隆二十年四月,上谕说:硕色等奏宫尔勒名下应追银数,原籍及任所财物,足敷抵补,其余银两及东省现存财物,高诰令变价,解交内务府查收 。
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上谕:军机大臣等,据国泰奏,查封陶易原籍财产房产,备造细册 , 送查核等语 。向来此等物件 , 或解交内务府,或解交崇文门,从无交部者 。国泰所奏,亦未妥合 。

乾隆的意思十分明确 , 官员因罪罚没的财物,按照惯例都是上交内务府或崇文门,而没有解交户部的成例,崇文门其实也是内务府的一个榷关,都是皇帝的私人财产 。
第二种是直接指明交内务府的财物,比如:
康熙六年七月议罪苏克萨哈时,有“伊等家产籍没,妻奴一并交内务府,苏克萨哈如有侄孙并家产,一并籍没为奴 。”
类似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总之 , 由于籍没犯罪官员的家产是清代皇帝惯用的手段,而籍没所得又往往归内务府所有,所以他也成为内务府的一个收入来源 。如雍正年间的隆科多、年羹尧等重臣 , 以及李煦、曹等织造官员,还有直隶总督李维均等 。

乾隆年间的例子就更多了,如粤海关监督祖秉圭、郑伍寒、李永标,有盐政高恒,有原任督抚大吏国泰、王亶望、李侍尧、陈辉祖等 。嘉庆年间又有和珅、福长安等 。
事实上,雍正、乾隆、嘉庆祖孙三人,都擅于使用抄家手段 , 都喜欢通过籍没的办法,将臣下积累或贪污所得收为己有 。这些人往往都是家产巨大,抄家的结果又是归内务府,所以抄家必然给内务府带来不少的收入,所谓的“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 就形象地道出了这种籍没的本质 。
还有一种情况比籍没要轻微一些,就是罚赎,是指官员犯有过失但够不上撤职、降级,所以采用经济惩罚 。最常见的就是罚俸和议罪银两种 。

罚俸的情况比较普遍,分为很多中,根据轻重有罚俸一月、三月、半年、一年的区分 。但这些罚俸所得银也和籍没一样,不是进入户部而是到了内务府广储司,本来是因公论罚 , 结果成了皇帝的私人财产 。
议罪银制度是和珅提出来的,主要适用于一二品大员和外省督抚 。据说 , 这种制度在当时是秘密的,不公开的,至少不会出现在官方文书之中 , 而是由内务府暗箱操作 。
议罪银的数额一般都较大,往往都是几万两甚至十余万两,通过这一不成文的规定,皇帝可以处罚那些他认为不实心效力或不听话的官员,为自己的私库广储司增加一些活钱 。这种以金钱赎罪的方式,虽让皇帝有了足够的私人银两予以挥霍 , 但也带来了很大的负面作用,吏治腐败也因此加剧 。

说到这里,读者就不难理解,为何清代的皇帝最喜欢抄家了 。因为这是通过皇权最直接、最有效的敛财手段 , 而且朝臣又没有合适的理由进行反驳,可谓一举两得 。
【清朝皇帝为什么喜欢抄家罚俸 这些钱最后去了哪里】
猜你喜欢
- 辽国为什么会在澶渊之盟后,心甘情愿给大宋做打手?
- 李自成建立的政权为什么那么短命?与崇祯帝有什么关系?
- 辽国在澶渊之盟后,有宋朝进贡的10万白银,为什么最后还闹饥荒?
- 曹操为什么那么喜欢重用夏侯家的人呢?
- 李胜被曹爽任命为景州刺史,为什么最后没能上任?
- 在医学水平有限的古代,张仓为什么能那么长寿?
- 为什么乾隆那么宠信和珅,还不将他绳之以法呢?
- 一贯“娇于士大夫”的关羽,为什么不会对诸葛亮那么傲慢无礼?
- 清朝公主下嫁蒙古之后 他们的后代又是什么待遇
- 曹操的一生最信任的大将是谁?他为什么能得到曹操的宠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