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如何确认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事实收养关系如何确认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样的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 , 亲友、群众也认为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 。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 。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 。
(二)长期共同生活 。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 。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 。
(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 。
(四)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以上就是94常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见的大学生求职骗局有哪些的问题 , 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94常识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94常识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