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 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同时,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 , 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 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四、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 , 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具体协议时,应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方式、时间、交接办法、抚育费用的负担等约定清楚 。
六、如果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
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由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
八、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父母双方因为抚养条件的变化或者有识别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直接抚养关系的,可以由父母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如何给付
-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审判规则都在这里
- 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 离婚后如何解决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 离婚婚前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 夫妻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怎么办
- 如何争取抚养权 女方 弱势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 三国最终的霸主为什么是司马家?司马氏是如何完成统一的?
- 秦始皇嬴政的文化水平如何?他平时接受的是怎样的教育?
-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孩子会判给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