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 , 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违法可以诉讼吗
如果出现社会抚养费违规征收的情况,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到法院对征收人起先起诉 。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 , 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 , 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 , 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 , 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 , 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违法可以诉讼吗】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 , 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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