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有抑郁症能不能抚养孩子 男方有焦虑症离婚能抚养孩子吗】男方有焦虑症离婚能抚养孩子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 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 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 , 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 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 , 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 。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抚养孩子并不是那么轻松的,需要给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行 , 男方有焦虑症的情况也是一个的考虑的因素,如果可以治愈的 , 那么男方照样可以公平地争取抚养权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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