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还是鉴定结论 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
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
司法实践中一般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 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对于抚养费的计算需要从定残之日开始 , 这样才能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大家在这点上要了解清楚才能更好的进行抚养费的计算以及索取,对于被抚养人是有很大的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94常识网专业律师 。
猜你喜欢
- 军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东方朔为什么能得到汉武帝的赏识?他为何被称为“智圣”?
- 抚养权的争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争取抚养权和抚养权变更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 夫妻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女儿应该归谁抚养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该由谁来抚养
- 如果抚养权不在手里,可以私自带孩子走吗? 有抚养权能带孩子在身边吗
- 拒绝探视孩子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被拒绝探望孩子,能够申请重新划分抚养权吗
- 老人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
- 民法典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抚养权变更的法律依据和解决办法
- 小孩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孩子的抚养权能公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