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监狱女方起诉离婚多久能判 男方被监禁,女方应到何地法院起诉离婚?

【男方在监狱女方起诉离婚多久能判 男方被监禁,女方应到何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女方应到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补充内容:
当事人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 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b、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c、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d、被告被监禁的 。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 , 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 ,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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