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 ,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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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判离的情况有哪些 法院判离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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