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有性功能障碍 宁国一女子申请离婚被法院驳回


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却与一般离婚案件有着不同之处 。
【因丈夫有性功能障碍 宁国一女子申请离婚被法院驳回】2014年9月,原告徐某向法院提起对其丈夫吴某的离婚诉讼 。庭审中徐某平静且态度坚决的宣读诉讼请求,而沉默寡言的吴某只是作出不想离婚的答辩意见,因与以往审理离婚案件,夫妻双方面红耳赤、声嘶力竭的场景相差太大 , 审判员意识到案件中定有隐情 。经审判员巧妙的追问,双方当事人终于说出了内情 。因吴某有性功能障碍,导致徐某长期不能和其同房,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徐某最终与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子相识恋爱 , 并且已经生活了一年多 。正因如此,徐某才起诉要求离婚 , 而这也是吴某难以启齿的原因 。调解过程中 , 徐某态度坚决 , 而吴某却表示,只要徐某回心转意,自己能够原谅徐某,同时吴某表明自己不愿意离婚 。庭后,徐某的亲生哥哥也来到法院 , 请求法官不要判决徐某与吴某离婚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限,为了追求所谓的个人幸福 , 违背道德的行为是法律所不提倡的,更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宁国市法院依法作出不准双方离婚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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