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离婚问题上对女方特殊保护的内容 诉讼离婚的特殊保护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在离婚问题上对女方特殊保护的内容 诉讼离婚的特殊保护原则是什么】(1)对现役军人的保护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了离婚 , 必须征得军人同意 。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这一规定对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不适用 。
②这一规定只适用于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现役军人本人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
③这一规定只适用于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合意的离婚 。
④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适用本规定 。
(2)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迭不成协议,由一方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婚姻观的法律制度 。当事人双方有自由的诉权,但是法律规定了两项特殊的保护性原则,也是对离婚诉权的限制 。其规定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l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选项C、D不是法律诉权所禁止的内容,所以不在选择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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