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 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 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具体为: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其他人无权到法院为别人起诉离婚 , 无权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关系 。
(2)要有明确的被告 。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时知道要告谁 。被告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 。如果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要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 只能另案处理 , 另案追究第三者的重婚或者其他法律责任 。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某种义务 , 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解决什么问题;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根据什么提出来的 , 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合法合理的 。要起诉离婚,那么诉讼请求即为要求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应当归哪一方监护抚养 , 要有明确的意见 。在提出具体意见时,要讲明提出这种意见的事实和理由 。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指原告起诉要求解决的问题必须是归人民法院主管,也就是说 ,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人民法院有权处理原告的诉讼请求 。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原告必须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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