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有意躲避,拒不签收传票,或者躲起来,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或是留置送达法律文书,进行缺席判决 。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第八十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 , 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第八十三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 即视为送达 。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起诉男方躲着不接传票 起诉离婚对方逃避无法送传票怎么办】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对方有意躲避,拒不签收传票且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94常识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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