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假离婚存在哪些风险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
【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假离婚存在哪些风险】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
2、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 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 。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 , 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 。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
3、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1)财产风险 。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 ,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 , “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
(2)“弄假成真”风险 。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 。然而 , 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 , 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 。根据现行《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立法精神,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 , 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
当然,婚姻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虚假调解离婚的 , 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自己真实愿意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 要求撤销 。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调解离婚后又与他人结婚的,那么对于离婚一事就不能再要求撤销,而只能在财产上要求重新审理 。
4、有必要从制度上审核和处罚“假离婚”吗?
假离婚虽然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由于公民有结婚离婚的自由,有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 , 又因为婚姻中的恩怨是非这些感情因素是无法为外人道的 , 所以在当事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明确表达了自愿离婚的意思并依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后 , 对自己离婚的效力无法用“意思表示不真实”主张无效、对财产的处分结果无法简单用民法典中的“显失公平”予以撤销,因此,不管双方出于什么动机离婚,离婚的效力却是真实有效的 。
也因为上述的原因,审核真假离婚是有相当难度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此也无需从法律或制度层面上去处罚假离婚者 。为追求经济利益的假离婚隐藏着巨大风险和后患,往往使游戏法律和婚姻者受到事先无法预知的困扰而追悔莫及 。正如布*斯的比喻 , “你激怒了婚姻,婚姻必然抛弃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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