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案诉讼费怎么承担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一方预交 , 原告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果当事人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诉讼费由谁承担】(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 , 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 , 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 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 , 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 , 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
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 ,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 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 , 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 , 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案诉讼费怎么承担?在离婚案中诉讼费到底是多少钱、怎么样承担等 , 需要根据诉讼双方来进行承担,最重要的是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 。关于离婚案诉讼费承担你存在着比较大的疑问而要问清楚,可以来94常识网问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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