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 , 不能打?。河行┑胤交橐龅羌腔匦枰笔氯私牖樾槭楸4嬖谌砼躺弦徊⑻峤?。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双方最好能同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 , 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 , 应当按指纹 。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 ,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吗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协议离婚一般应当先提交资料,然后填写协议书,签名之后婚姻登记员就可以颁发离婚证了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 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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