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怎样办理离婚 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服刑人员离婚手续


一、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服刑人员离婚手续
服刑人员无法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的,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对服刑人员诉讼离婚,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二、离婚诉讼证据一般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 。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 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
【服刑人员怎样办理离婚 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服刑人员离婚手续】2、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
3、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 。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 。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 , 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
4、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 , 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
6、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 , 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 。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 , 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 。如有存款 , 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 , 协议离婚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而服刑人员无法到婚姻登记机构的,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对服刑人员诉讼离婚,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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