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居住权离婚后还有效吗 民法典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
【民法典居住权离婚后还有效吗 民法典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民法典规定 , 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 。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二、离婚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时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 , 应照顾女方 。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 , 如果夫妻离婚前为公婆设立了居住权的 , 无论夫妻是否离婚,公婆对该房屋都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后消灭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 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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