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条款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具体流程是什么
1、首先,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
2、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3、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
4、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条款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具体流程是什么】5、如果30天内 , 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二、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不是强制的 。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 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人后,区别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如果仅仅是婚姻危机 , 则着重于婚姻的修复,根据其婚姻时间长短 , 有无子女确定冷静期,冷静期的时间为2至5个月 。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实施是有相关的规定,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 , 冷静期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有改变决定,那么就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希望大家明白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 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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