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结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有两个标准 , 一是从事实上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另一方面是从法律上推导感情是否破裂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判断
事实判断产生的依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法律推导则是看婚姻关系是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 。
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
婚姻基?。?就是看婚姻关系建立时未婚男女双方的感情真实状况 。应该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的动机和目的等反映出来 。看婚姻基础主要是看双方结婚是自主自愿的 , 还是父母包办强迫的;
是以爱情为基础的,还是以金钱、地位和才貌为目的;双方是通过恋爱充分了解而结合的,还是一见钟情的草率婚姻;是出于真心相爱,还是出于同情、怜悯、感恩、虚荣心而结合的;
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还是失身怀孕,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结合的等等 。这些因素对婚后感情和离婚纠纷产生的原因都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当然 , 有的未婚男女,结婚时感情不好,婚姻基础很差 。
然而 , 经过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变得越来越好 , 因为偶尔的意外而产生矛盾要离婚,这种现象也很普遍 , 婚姻关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应该用辨证的眼光看待婚姻基础的问题 。
2、看婚后感情
婚后感情是指男女结婚以后的相互忠实、敬重、喜爱之情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关系 。应该是婚后感情衡量的一个法定标准 。主要从产生纠纷的具体情况,如发生纠纷的次数、程度、后果;男女各方的生活作风、性格爱好,以及家庭关系;婚后感情的发展趋势,分析婚后感情是向好的方向发展 , 还是向坏的方向发展等方面来综合判断 。
3、看离婚原因
离婚原因是指离婚的一方提起离婚的理由和主要根据,即引起夫妻纠纷的主要矛盾或夫妻双方争执的焦点与核心问题 。
实践中 , 离婚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单一的 , 有的是复杂的原因;有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问题,也有实际生活问题;有第三者的干涉,也有当事人一方为达到自己目的而制造的虚假现象 。因此,在查找离婚原因的时候,要去伪存真,找到离婚的真实原因,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和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
4、离婚诉讼时看夫妻关系的现状
看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精神层面,夫妻双方在思想意识方面还有没有家庭概念,是不是具有经营家庭生活的意愿,夫妻双方有没有维持正常的两性生活 。二是物质层面,夫妻双方是否还一起生活,一方的收入是否还拿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
5、离婚诉讼过程中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无和好的可能 ,是指夫妻双方还有没有争取夫妻和好的意愿,并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 。有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或者拖延对方,口头上不愿离婚,实际上并没有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和付诸行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
从法律上推导感情是否破裂
我国法律从五个方面对感情破裂提出了明确的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夫妻感情破裂提出了14条具体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如果没有和新的法律规定冲突的话,在司法实践中还是适用的,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重婚”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重婚行为不仅违反婚姻法,而且触犯刑律 。我们认为,存在重婚情形的,无论是原告重婚或者被告重婚 , 追究刑事责任后,如果调解和好无望 , 则应该认定感情破裂 , 判决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 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无论提出离婚的原告是有过错一方还是无过错一方,都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准绳 。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 , 不能因一方有过错而判决强制维持其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而将判决不准离婚作为处罚有过错一方的手段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民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通常情况下,提起离婚的一方是受害方 , 在家庭中处于被侵害的地位 。如果另外一方进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经法院调解 , 被受害一方不予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应尽的家庭义务,而导致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这一规定时,必须注意应当具备两个前提条件:(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 。(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婚姻定的一个兜底条款 。我们认为 , 其他情形主要应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 。-列举了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 难以共同生活 。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 , 无和好可能的 。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
8、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 , 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 , 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94常识网进行咨询,94常识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法律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