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过,订婚了想退婚的想法 订婚后一方想退婚可以吗


订婚后一方想退婚可以吗
可以的,婚姻自由 。
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 , 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 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 , 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 , 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 。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 , 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
【大家有没有过,订婚了想退婚的想法 订婚后一方想退婚可以吗】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 , 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 。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 , 应包括各自的亲属 。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 , 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 。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 , 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 。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 , 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 。因此 , 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 , 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方拒不返还的 , 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 , 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 , 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
上文对订婚后如果一方要求退婚的的相关内容解答 。现实生活中,相关法律规定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给付彩礼 。如果订婚之后其中一方要求退婚,那么这种情况下其实是满足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条件 , 规定应该退还结婚彩礼情形 。具体该如何退还彩礼,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更多相关法律问题 , 94常识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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