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处理规则 同居前后财产的处理原则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处理规则 同居前后财产的处理原则】
同居前后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个人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 。
2、共同财产①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②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③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④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⑤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 。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 。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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