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同居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同居情侣分手共同房产归谁


有这样一对情侣,同居期间两人共同买房,首付款是两人多年的积蓄 。可是 , 一方变心导致两人分手,于是 , 房子成了一件棘手的东西——
热恋情侣共筑爱巢
舒心和许-辉在大学期间就是一对恋人 。2000年大学毕业后,两人说服父母,双双来到深圳 。不久,外语专业毕业的舒心被一家外企聘为翻译,许-辉则顺利进入某品牌电脑公司做售前工作 。刚刚在深圳站住脚,他们以每月2000元租住了一套房屋,开始了他们的甜蜜生活 。
【情侣同居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同居情侣分手共同房产归谁】经过三年多的打拼,“小两口”的事业和生活已经步入了正轨 。他们感情稳定 , 已经得到了双方父母的默许 , 而且这个时候,他们已有了将近10万元的存款,于是,“小两口”考虑筑建“爱巢”了 。
2003年底,他们在罗湖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两人商量后决定,用共同的储蓄10万元支付商品房的首付,为将来结婚做打算 。
正在办理购房手续期间,许-辉因工作需要,被公司派往上海分公司出差,时间为一个月 。舒心按照许-辉的嘱咐 , 独自一人办理好了所有的购房手续 , 用共同的10万元储蓄款支付了首付 。
变心情郎卖房被拒
天有不测风云 。买好了房子等待爱人归来的舒心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这个时候 , 许-辉却发生了变化——他正在上海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谈情说爱 。
原来在出差期间,许-辉结识了分公司的同事小蒙 。在短暂的交往后 , 两人彼此产生好感 。起初,许-辉觉得对不起舒心,还对小蒙的追求一再躲闪,但一心喜欢许-辉的小蒙攻势越来越猛,许-辉“招架”不住了,渐渐地对舒心冷淡起来 。舒心感觉到不对劲,却只能通过电话询问,结果只能是闹别扭 , 磨擦越来越多 。两人终于到了分手的地步 。
许-辉在上海与小蒙公开了情侣身份 , 并决定与舒心分手 。痛苦的舒心见覆水难收 , 便答应了许-辉的要求 。既然已经与舒心分手,许-辉在深圳再没有什么留恋的,遂向**总公司提出申请 , 调入上海分公司,并要求舒心出售两人在深圳合买的房子折现,以便到上海另筑爱巢 。
证据不足判给女方
虽然同意分手,但许-辉提出变卖房产的要求遭到舒心的拒绝 。
许-辉找机会回到深圳,趁舒心不注意,他偷偷地拿走了购房合同,打算到中介公司委托出售 。但这时,他才知道情况不妙——由于所有购房合同书上写的全是舒心的名字,所以,没有一家中介公司愿意受理他的出售要求 。
10万元的房款里明明有一大半钱是自己的,凭什么拿不到手?无奈之下,许-辉只好上诉法庭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法院认为,虽然原告许-辉称 , 与被告舒心购买的房产首付10万元为两人共同储蓄 , 但由于所有购房合同上均白纸黑字地写着舒心的名字,而且许-辉又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房子是他和前女友共同的积蓄所购买,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舒心一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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