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同居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没结婚证同居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一、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未领结婚证,是不存在结婚的事实 。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 。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 , 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 。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 。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 。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 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 , 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 , 与风俗习惯相违背 。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 , 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 。由于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而从这点上来看,自然就不符合给付结婚彩礼的目的,毕竟男女最后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 欢迎读者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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