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孩子没领结婚证女方走了 没领结婚证生下一女 这场“婚姻”该如何结束?

【生了孩子没领结婚证女方走了 没领结婚证生下一女 这场“婚姻”该如何结束?】
咨询疑问
我和我对象已经举办过婚礼,但是没领结婚证,现在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女儿 。因为两人脾气都不好,我对象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 , 我做月子期间被打过两次 。请问,现在我想离婚,该怎样做?
律师答复
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 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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