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兵流程

【接兵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章交接新兵的第二十三条交接新兵工作规定 , 新兵流程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

接兵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章交接新兵的第二十三条交接新兵工作规定 , 新兵流程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由县、市派人送兵 , 应做好下列工作:
征兵开始时 , 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 , 负责与有关县、市征兵办公室联系 , 商定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新兵分拨应相对集中 , 一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 , 一般不超过三个师或独立团;县、市应先派得力干部 , 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独立团 , 送兵干部与新兵的比例为一比三十;县、市在新兵集中后 , 应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要的军事常识教育;新兵送到部队后 , 送兵干部应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 , 办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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