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如何上诉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如何上诉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如何上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上诉程序有:
根据我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第五十二条 ,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 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 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 , 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
第五十三条 ,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对内容进行审查 , 并作出复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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