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国外贸易技术设限 , 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出通知 , 要求输欧盟、日本茶叶的原料自2006年1月1日起 , 必须直接采自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自2008年1月1日起 , 所有出口茶叶加工企业的原料都必须直接采自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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