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存有“讯问”程序?

夜来无事闲翻书 。 读杨立新的《审讯轶事》(载《法学家茶座》第七辑) 。 文章开宗明义 , 审讯分为讯问和询问 。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 , 对被告人的审讯 , 叫做讯问 , 是审讯的意思 , 对证人的审问 , 叫做询问 。 这样的确分开了对被告人和证人审讯的不同 。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 , 对当事人的审讯叫做讯问 , 对其他当事人和证人的审讯叫做询问 。 【民事诉讼中存有“讯问”程序?】完成机构: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民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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