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短信提示费”还要收取到什么时候

针未尖
用微信就能利便交换,90后小陈已很少再看短信,但其中有一类短信——银行借记卡的余额变动提示,他却总会当真查阅,为此他支出了每个月2元的服务费 。像小陈这样的消费者是个庞大群体 。调查发现 ,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及大部份股分制银行都收取借记卡短信提示费,每个月2元至4元不等 。很多用户都对这笔“小钱”提出质疑:告诉用户账户变动情况是银行的义务,莫非还要收费?(3月19日《经济参考报》)
消费者广泛质疑银行短信提示费的缘由在于,一是银行这项服务曾经经普遍是免费的,至少在2017年年中各大银行开始收取短信提示费以前 , 是免费的 。如果说,短信提示确是一笔本钱支出,那么,之前银行普遍不计较这项本钱 , 为什么最近一两年开始计较这项本钱?大的国有银行及股分制银行计较这项本钱,为什么范围较小的股分制银行以及城商行却不计较这项本钱,将这一服务仍列为免费?说穿了,“大行有底气、小行有忧愁”——大行不惧怕失去客户,小行却耽心由于收取了一笔“小钱”而致使客户流失 。
二是,消费者使用银行的金融服务,银行就有义务告诉客户其储蓄账户的变动情况 。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力 。”客户的储蓄账户变动情况,也应算作是客户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 , 这也是在免费时期,人们刷卡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产生后,一般会收到银行的免费短信提示的缘由所在 。合同法第六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应该依照商定全面实行自己的义务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以及交易习惯实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银行的短信提示,仅是实行了通知义务而已 。
对于消费者的质疑理由,收取短信提示费的银行其实心知肚明 。它们为什么又会以“覆盖本钱”的名义不放过客户这笔“小钱”?一则,每一年20多元到48元不等的短信提示费,对每一位客户而言虽不是一笔大开支 , 但对银行来讲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不收白不收 。二则,银行短信提示费可以倒逼一些想要节省这笔开支的客户,下载使用银行的APP,开通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功能 , 就能够免费查询余额了 。这样看起来 , 银行并不是不合情合理 。但是却苦了老年客户、文化程度不高的客户 , 因为他们不善于使用APP,故对银行的短信提示服务至关依赖,却不能不接受银行“薅羊毛” 。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利益,也为规范银行服务,使它们承当起应承当的义务,银行短信提示费的收取应当被取缔 。近年,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被取缔 , 也暂停了商业银行部份基础金融服务收费,而银行短信提示费不在取缔或暂停之列 , 无疑让人遗憾 。尽管在市场化的环境下,不同银行可以有不同考量 , 一些服务费或收或不收、或多收或少收,应取决于其市场竞争力以及客户关系等因素 , 然而 , 银行应尽的基本义务不能罢黜,即使银行动此支出了本钱,也不应将本钱转嫁给消费者 。一些小银行已经不收银行短信提示费了,大银行更应踊跃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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