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办法》
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并提出相应要求
【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
此外,《实施办法》还增加规定公民应当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使“全民消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

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插图
近年来电瓶车小区内撞人责任认定 , 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 。电动车进入电梯 , 一方面占据了电梯的空间,大大降低了电梯的使用效率,影响了其他人员对电梯的使用;另一方面 , 如果经常有电动车在电梯内进进出出 , 难免会与电梯产生磕碰 , 增加了电梯的故障率 , 也加快了电梯老化速度 。同时 , 电动车进入电梯后电瓶车小区内撞人责任认定,一旦着火,着火后90秒 , 温度便达到200度 。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也会使人窒息死亡 。
提 醒
“如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或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户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要有人看管 。千万别在走廊、楼梯间、室内或者仓库等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
温馨提醒:电瓶车虽方便,但使用不可任性!电瓶车不进电梯,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水悦龙湾服务中心为方便业主为电动车充电特在以下位置设置了电动车专用充电桩,家有电动车的业主可在专用充电桩位置充电 。
再次郑重提醒!
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定不要把电动车或者电池
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
切记!安全第一!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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