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四 )


根据前述减持计划 , 公司高级副总裁孙淑嫔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7,100股 , 高级副总裁李俊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2,600股 , 高级副总裁吴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3,800股 , 减持期间均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 , 截至目前 , 前述主体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除上述人员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
3、除上述情况外 ,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 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 ,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十一)中所述的减持计划外 , 公司分别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问询并获得回复: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库存股用于未来员工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 。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 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 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 , 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 ,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 , 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 若发生注销情形 , 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 ,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 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 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 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 , 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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